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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07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和我的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促进我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团委决定评选一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级学生

二、评选项目

先进集体:社会实践先进团总支3个

优秀团支部22个

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480

三、评选条件

1、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A、社会实践团队紧扣主题,开展了各项活动;

B、实践单位反映良好,成果突出,效果良好;

C、团队活动计划、总结、报告、图片等资料要求详实;

D、要形成完整的申报材料。

2、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A、重点推荐参与政务实践、“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逐梦计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关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以及个人参与得到实践单位高度认可的志愿者;

B、在实践活动中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单位反映良好,起骨干作用;

C、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按规定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D、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注: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材料的书写要求

A、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并完成15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

B、社会实践报告要求内容丰富,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

C、社会实践报告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D、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必须向团委交回实践单位加盖公章的回执单;

E、社会实践报告统一报送电子文档和A4纸打印的纸质文档,标题为宋体二号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四号,行距1.25倍,社会实践报告一律不得抄袭。

四、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交流、座谈、事迹报告、评优等活动。要把个别学生在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事例做宣讲,及时把有关资料上报。

2、评选工作是一项慎重而严肃的工作,各团总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初评出先进集体(须附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及相应图片资料)和先进个人,以团总支为单位于92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团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社会实践先进团总支、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

4、推荐汇总名册

 

 

共青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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