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属高等学校人员调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66号)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调动管理办法》(川职院院字〔2021〕30号),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拟调于佳琪同志(成都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成都市教坛新秀、成都市锦江区技能标兵)到我院工作,现将拟调入人员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9月8日至9月14日)。教职工若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电话或书面向人事教师处(0825-2290597)反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出生年月 |
现工作单位 |
职称 |
编制情况 |
1 |
于佳琪 |
女 |
本科学历、教育学及汉语言文学双学位 |
1989年5月 |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 |
小学一级 |
事业编制 |
人事教师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