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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寒假(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1-06

全校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寒假春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教职员工在完成期末相关工作安排、政治和业务学习后,1月11开始放假;有值班任务及其他工作任务的教职工以具体安排为准。

二、收假时间

218-19日在校生和教职工返校报到,2月20日正式行课;根据疫情防控具体情况,开学时间或报到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做好充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的准备工作,按要求备齐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完善校园健康驿站场所和物资配备,保证应急情况下足用适用。

(二)做好后勤保障服务。认真做好春节、寒假期间留校师生服务保障工作,时刻关心寒假留校师生的切身需求,优化生活保障,满足留校师生住宿、用餐、用水、用电、用网、收发快递等需求,提供精细化、个性化、人性化服务,全力服务保障留校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做好校园安全维稳。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在寒假前就校园安全、应急保障等工作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并跟踪整改,全力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四)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各部门要加强春节、寒假期间值班值守,遇到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领导,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党政办公室

          20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