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系部:
按照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关于推荐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专家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17〕22号),学院于2017年12月推荐了部份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专家,经省中心审核并于今年3月在省中心网上公示最终确定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人选(见附件2)。为推进全省命、审题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命、审题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省中心将于2018年4月14日——15日举办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命(审)题人员培训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培训职业(工种)见“省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命(审)题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18〕11号)(附件1)。请各相关系部按通知要求及附件2确定的参训人员名单组织本系教师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成教处
201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