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下半年(17.2次)自学考试办理
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资产公司、各相关系部:
根据四川省考试院和各主考学校通知,现就2017年下半年(17.2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毕业预提下发时间: 2017年11月24日。
二、受理学生毕业申请时间:2017年11月25日至12月7日。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自学考生,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未审核过专科学历的考生,还应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查实的专科证书原件和一式两份复印件,到相关系部提出毕业申请。逾期者,本次将不再受理毕业申请。
三、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相关规定
1、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含实践课、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合格课程的课码与申办毕业专业的课码一致,且合格成绩在同一准考证号、同一专业码的考籍内,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方可提出毕业申请。
2、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列,属于停考专业指定参加课程考试的,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条件的考生,须交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再提出毕业申请。
3、凡使用同一准考证号申请办理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填写同一准考证号第二个专业毕业申报表(附件1)。
4、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其出具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生须确认申办毕业证书的毕业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等)真实有效、准确无误。毕业证书上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能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因考生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凡考生信息不全、错误及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需在规定时间申请更改考籍并更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
7、办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和更改考籍申请。
四、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需准备和提供的材料
1、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二份。
2、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在学信网可查实的,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不能查实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毕业申请办理流程
1、考生在学校规定的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时间内,出具全部毕业申请办理材料,交相关系部进行材料验审。
2、经相关系部审通过后,考生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附件1),身份证、准考证清晰复印并确认考籍库中本人信息是否与自己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一致,核实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将剪小后的复印件粘贴在《毕业申请书》上。
3、系部在收齐学生《毕业申请书》(一式两份,两份分开),核对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后,分专业按准考证号顺序整理好,并在17.2次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填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材料交接表》(附件3)。
六、系部工作时间表
1、西科大
(1)受理学生毕业申请时间:2017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
(2) 在17.2次系统上传毕业申请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17:00前。
(3)送交办证材料的时间
2017年12月13日10:00前将所有申请毕业考生的《毕业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材料交接表》(附件3)、《毕业生资格及材料审查责任书》(附件2)送达资产公司陈琳老师处。
2、其他各主考学校
按主考学校要求报送毕业生资料。
七、请各系部在2018年3月10日前将办证详细名单交资产公司陈琳老师处并由资产公司汇总后报学院自考办存档。
成教处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