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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胡碧玉认真做好“群众路线活动”的“规定动作”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3-08-17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工作部署,2013年8月16日下午,在学院行政楼404会议室,院长胡碧玉同志组织部分党员同志开展了三项“规定动作”。 院办、财务国资处、管理系、外语系、机械系等胡院长分管部门的科长以上干部及部分党员代表参加了上述活动。

      首先,胡院长给与会同志进行了“群众路线”专题辅导。她说,中央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目的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是解决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从而提升干部的服务群众的能力。因此,我们要站在新时代背景下准确理解“群众路线”的内涵,不仅是转变工作作风,重要是倾听群众呼声,诉求,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充分理解“从上而下”与“从下而上”的辩证关系,着手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

     接着,与会同志参加了“民主测评”,分别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几个方面对院办、财务国资处、管理系、机械系等四个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

   随后,大家纷纷发言,认为“群众路线教育”十分必要,是推动学院工作的重要举措,尤其是职能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重点解决工作作风问题。其中,财务国资处重点就经费预算、招标、服务态度,院办就工作作风、会风、文风以及“三公经费”管理进行了发言,管理系就绩效管理、职工福利等也做了发言。

   最后,胡院长通报了两件事情。一是学院今年招生工作进展顺利,有望超额实现年初目标。二是体育馆、运动员公寓建设已通过招标,教职工宿舍设计已有了具体方案。

撰稿: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