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川人社办发〔2013〕353号)批准我院为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继教基地”)。我院是继2003年省人事厅批准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后经省人社厅重新评估设立的继教基地,这一资质的重新取得,充分体现了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是学院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
去年11月,学院接到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重新评估认定的通知后,学院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并安排组织人事部和成教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评估认定申报工作。职能部门接到申报任务后认真学习文件,分析各项指标的内涵及要求,结合学院自身条件及历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教工作情况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省人社厅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专家评议,批准我院等全省72个单位设立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基地设立后省人厅将统一授牌。
我院被重新评估认定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教基地”管理办法、继教条例对“继教基地”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材开发及教学资源库建设,利用终身教育学习服务平台推进远程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这一培训阵地的作用,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继教工作质量,完成省、市的各项继教任务。
(撰稿:兰家友 审核:徐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