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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五四评优”系列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10

二级学院: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深化共青团改革,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员引领广大青年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校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团员青年、各级团组织开展2026年度“五四评优”系列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一)团体类:“五四”红旗团总支、活力团支部、优秀志愿者服务组织、优秀志愿者服务项目、优秀社团。

(二)个人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优秀学生社团会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

二、评选标准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川职院党[2025]46)(附件1)评选标准组织开展本学院五四评选工作,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置学院细化评选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择优推荐。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严把政治关、实绩关、作风关,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评选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未经公示环节的一律不得上报。

)树立典型,注重引领。要深入挖掘和选树在思想引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榜样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评选工作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报送方式

各二级学院按要求提供附件23,纸质版材料于32017:00前提交至行政楼11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五四评选系列材料”命名于32017:00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sczytuanwei@163.com。所有材料分类规范整理后提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