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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25年“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13

为引领全校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追求开阔视野、提升社会责任感,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展示我校优秀大学生的风采,在大学生中树立优秀大学生标兵,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开展2025年“十佳大学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按年度评选全校范围内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十佳”大学生为学校最高级别的学生个人奖项,表彰学年 中综合表现最优秀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共10人,每年10月开始评选。

三、奖励设置

奖励标准2000元/人,获评“十佳”大学生的学生直接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四、评选条件

(一)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考核和劳动课成绩为优秀(均为90分及以上);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列参评范围前 15%;

(三)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家奖学金或两次校内一等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在校期间曾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民族学生先进个人称号之一

(五)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表彰奖励或参加省级以上的专业竞赛、文体比赛并获奖;

(六)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七)单项十佳。学生在校期间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异,包括创新创业、见义勇为、文化传承、文体比赛、志愿服务、家风道德、参军拥军等方面,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或取得突破性成绩,或被国家、省、市、地区、学校重点报道的,可申请单项十佳。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分为各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复选、答辩评选三个阶段。

(二)各二级学院要依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三)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条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推荐人选必须经各二级学院充分讨论同意,并且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四)推荐人需填报推荐表、汇总表、事迹材料(500-800字左右)、证件照(蓝底电子版)和生活照(高清电子版)三张,其中,获奖情况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核查工作,均由学院承担审核职责,确保获奖信息真实无误。

六、评选流程

(一)学院初评及推荐。各二级学院组织“十佳大学生”宣传、学院评选推荐和公示(不少于3日)。时间安排:20251114日—20251211

(二)材料报送。各二级学院将推荐学生相关材料(纸质档)按要求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学生科。电子档案发送至czxsgzb@163.com(联系人:包丽娟 联系电话:0825-2914982)。时间安排:20251211日—20251212

(三)学校复选。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复评小组(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党总支副书记或党支部书记))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进行复评筛选,确定是否评选单项“十佳大学生”,并对剩余综合“十佳大学生”名额按11.5的比例评选出进入答辩环节的名单(确定评选的单项“十佳大学生”直接进入答辩名单)。时间安排:20251218日前

(四)答辩评选。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答辩专家组开展“十佳大学生”答辩会,每位答辩学生答辩过程包括自我陈述(不超过5分钟),推荐陈述(不超过1分钟)和专家提问三个阶段,专家组根据学生材料和答辩情况评选出年度“十佳大学生”,学生工作部(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年度“十佳”大学生名单并表彰。时间安排:20251230日前

学生工作部(处)

2025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