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310号)有关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5年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25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在校生和毕业生;2025年退役复学、入学的在校生。
2.补报往年参军入伍的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毕业生,但不追溯文件实施起始年:即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二、申请流程
1.应征入伍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均需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准确填写并正反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应征入伍学生填写《申请表Ⅰ》,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填写《申请表Ⅱ》,均为一式两份。
2.应征入伍学生申请学费补偿,需提供《申请表Ⅰ》(征兵办公室、学校计财处盖章)、《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退役士兵学生申请学费减免,需提供《申请表Ⅱ》(征兵办公室、学校计财处盖章)、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
4.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按照“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学校计财处(文渊楼123)审核缴纳学费信息→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文渊楼120)”的顺序,完成申请表的流转。
5.未尽事宜请参照附件《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填写说明。
三、工作要求及说明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服兵役学生资助工作,做好资助政策宣传,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含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往年未办理该项资助的服兵役学生),提醒他们按时申请提交材料。
2.所有服兵役学生(含应征入伍和退役复学)都需要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表格,办理相关手续。补报往年应征入伍在校生和毕业生要求同上。
3.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过时不再受理。
4.待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学费代偿补偿由资助中心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至学生本人社保卡,学费减免由资助中心提供名单及金额,学校计财处统一减免。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