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引领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经研究决定,校团委决定评选并表彰一批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川职院党[2025]46号)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要求
(一)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交流、座谈、事迹报告、评优等活动,把个别学生在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事例做宣讲,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二)评选工作是一项慎重而严肃的工作,希望各团总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初评出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团总支为单位于10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团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社会实践先进团总支、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2.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
3.推荐汇总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