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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18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标,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提高发展团员质量,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团员发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发展团员计划

发展团员指标主要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比例及2025年上级团组织分配指标数确定。2025年上半年团员发展指标共200个(5月前完成),下半年团员发展指标共120个(12月前完成),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入团基本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在校生,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无宗教信仰,入团动机正确,政治觉悟较高,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无补考重修、无违纪处分记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团员发展程序

1.动员阶段:团总支组织召开团员发展动员会,传达团员发展要求及名额。有入团意向的学生需向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动机,本人基本情况及优缺点。

2.确定入团积极分子:一是从符合条件的入团申请人中择优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团总支根据辅导员、班主任及同学的评价确定各班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并在二级学院公布。鼓励团总支立足“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制定入团细化标准,做好先进性评价,防止“唯成绩”、“唯票数”。入团细化标准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二是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党组织指定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当由一至两名团员或者党员担任。

3.教育培养考察入团积极分子:一是按照规范流程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落实考察期不少于3个月要求,组织不少于8学时团前教育。培养考察期间,培养联系人应当与入团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

4.确定发展对象:一是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对标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确定发展对象。二是严格组织公示。落实发展对象预审和公示制度,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发放《入团志愿书》。三是确定入团介绍人,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团员或党员作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基层党组织指定。

5.团员接收:一是召开支部大会决议发展对象能否入团。二是规范建立档案。团总支应当指导发展对象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建立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做好新发展团员登记,按照要求报团委备案(见附件2)。二是加强仪式教育。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仪式仪程规范(试行)》,规范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三是加强对新团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团员意识,带头追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发挥作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5-2914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