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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川职校园好声音的活动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2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为丰富师生课余文化生活搭建校园文化载体,打造校园品牌活动,实现文化育人功能,营造昂扬向上、百花齐放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校师生蓬勃向上、充满朝气的精神风貌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师工作部研究决定开展“青春筑梦·唱响川职”第三届校园好声音比赛,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筑梦·唱响川职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2月

三、比赛地点

学校剧场

参赛对象

本校在籍学生和在岗青年教师(45周岁及以下)。

五、比赛形式

(一)学生组:比赛采用推荐制,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分别推荐1名(组)优秀选手参加比赛。

(二)教师组:比赛采用推荐制,各二级学院分别推荐1名(组)在岗青年教师,职能部门共推荐3名(组)在岗青年教师。

评分标准

精神饱满、蓬勃向上,服装得体,自然和谐。

歌曲内容积极健康,歌曲难度适度适中

音准到位,节奏准确,连贯完整。

音色干净,风格突出,表现力强。

七、奖项设置

(一)学生组

冠军1名:800元奖金、证书奖杯

亚军1名:600元奖金证书、奖杯

季军1名:400元奖金、证书奖杯

优秀奖多名礼品套装、证书

(二)教师组

冠军1名:华为平板电脑、证书奖杯

亚军1名:智能手表、证书奖杯

季军1名:肩颈按摩仪、证书奖杯

优秀奖多名:礼品套装、证书

、活动要求

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推荐优秀选手参赛,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第三届川职校园好声音比赛推荐信息表》发到邮箱376878304@qq.com,确保本次校园好声音歌手大赛的顺利进行。

本次比赛面向全校在校师生。选手演唱方法不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参赛歌曲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

演唱要求服装得体,精神饱满,要严格遵守比赛工作人员安排。


附件1  第三届川职校园好声音比赛推荐信息表学生

附件2  第三届川职校园好声音比赛推荐信息表教师


学生工作部 团委 教师工作部

20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