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为丰富师生课余文化生活,搭建校园文化载体,打造校园品牌活动,实现文化育人功能,营造昂扬向上、百花齐放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校师生蓬勃向上、充满朝气的精神风貌,经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师工作部研究决定开展“青春筑梦·唱响川职”第三届校园好声音比赛,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筑梦·唱响川职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2月
三、比赛地点
学校剧场
四、参赛对象
本校在籍学生和在岗青年教师(45周岁及以下)。
五、比赛形式
(一)学生组:比赛采用推荐制,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分别推荐1名(组)优秀选手参加比赛。
(二)教师组:比赛采用推荐制,各二级学院分别推荐1名(组)在岗青年教师,职能部门共推荐3名(组)在岗青年教师。
六、评分标准
(一)精神饱满、蓬勃向上,服装得体,自然和谐。
(二)歌曲内容积极健康,歌曲难度适度适中。
(三)音准到位,节奏准确,连贯完整。
(四)音色干净,风格突出,表现力强。
七、奖项设置
(一)学生组
冠军1名:800元奖金、证书、奖杯
亚军1名:600元奖金、证书、奖杯
季军1名:400元奖金、证书、奖杯
优秀奖多名:礼品套装、证书
(二)教师组
冠军1名:华为平板电脑、证书、奖杯
亚军1名:智能手表、证书、奖杯
季军1名:肩颈按摩仪、证书、奖杯
优秀奖多名:礼品套装、证书
八、活动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推荐优秀选手参赛,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第三届川职校园好声音比赛推荐信息表》发到邮箱376878304@qq.com,确保本次校园好声音歌手大赛的顺利进行。
(二)本次比赛面向全校在校师生。选手演唱方法不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参赛歌曲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
(三)演唱要求服装得体,精神饱满,要严格遵守比赛工作人员安排。
附件1 第三届川职校园好声音比赛推荐信息表(学生)
附件2 第三届川职校园好声音比赛推荐信息表(教师)
学生工作部(处) 团委 教师工作部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