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的文件精神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是1500元/人,同时满足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招生就业处复核,学校审定,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通过593人,现将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10月22日至10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口头或书面向招生就业处反映。联系电话:0825-2222083,办公室:文渊楼220室。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