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生活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助经费,对全日制在读学生中部分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生活困难补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评议小组严格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生活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评选程序评出拟推荐学生,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真审核评议小组申报的拟推荐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天,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生活困难补助评选量化表》。
三、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对上报的拟推荐学生情况进行最后审核,报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校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生活困难补助学生名单。
四、上报材料:材料上报时间2024年10月30日前
1、 学生本人的学费减免、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书
2、《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生活困难补助评选量化表》
4、相关的具体支撑材料:
(1)低保证、建档立卡证、精准扶贫手册(可以参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的13类特殊保障人群数据)、残疾证、烈士证等
(2)父(母)或学生本人残疾的,须提供父(母)残疾证或学生本人残疾证;
(3)孤儿,须提供孤儿相关证明;
(4)烈士子女,须提供烈士证,优抚对象提供相关优抚证明;(5)家庭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或社会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受灾证明;
(6)学生本人或父(母)患重特大疾病的,需长期自费治疗,且造成家庭严重负债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7)其他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学费减免是一项具有高度政治性和政策性的工作,是落实党和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励志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9月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