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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毕业生档案信息登记及去向登记确认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14

各二级学院、各2024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4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和去向登记确认稳妥有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就业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24届毕业生档案信息登记及去向登记确认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信息登记工作

1.登记对象:全体2024届毕业生。

2.登记平台:“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网址:https://dj.ncss.cn/)“档案信息登记”模块。

3.登记时间:即日至2023年6月30日

4.登记流程:见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登记操作指南及相关注意事项(附件1)。

二、去向登记确认工作

1.确认对象:已完成“毕业去向填报”、“档案信息登记”的2024届毕业生。

2.确认平台:“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网址:https://dj.ncss.cn/)“去向登记确认”模块。

3.确认时间:即日至毕业生离校前。

4.确认流程:(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务必按照要求通知每位毕业生按时对档案信息进行登记,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档案登记信息,以便后期开展档案转递工作。

2.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生档案组档工作后,根据毕业生填报的档案转递信息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见附件2)开展档案转递工作。

3.各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去向登记确认工作。

4.毕业生在进行去向登记确认时,务必仔细核对确认信息,完成去向登记确认后,若去向信息有变更的,需在毕业当年8 月 31 日前及时进行更新并再次确认。


附件:

1.《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登记操作指南、相关注意事项及去向登记确认流程》

2.《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招生就业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