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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01

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

兹定于2023111日(周20:002023年11月3日(周五)24:00开展2023级新生入学心理健康普测工作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按要求参测并通过“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动态分析与会商指导信息化平台”(https://xinli.sizhengwang.cn/#/login?redirect=%2Fhome)中分配的心理辅导员专用账号督促本学院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参培后的23级班级心理委员同学负责指导本班同学参与心理健康测评。

若有疑问,请在“23级新生心理普测问题登记表”在线文档上登记,大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老师会在线实时处理测评中的各类问题。或电话联系中心老师处理。联系人:肖云:13547768272李艾雪19182525182

特此通知。

 

 

                                     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