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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15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联合下达的2023年组织开展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

总结探索社会实践工作的有效经验与优秀成效切实巩固社会实践的成果选树优秀实践榜样深化实践育人效果校团委决定评选一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022级学生

二、评选项目

先进集体:社会实践先进团总支5

优秀团支部34

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630

三、评选条件

1、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A、社会实践团队紧扣主题,开展了各项活动;

B、实践单位反映良好,成果突出,效果良好;

C、团队活动计划、总结、报告、图片等资料要求详实;

D、要形成完整的申报材料。

2、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A、重点推荐参与“笃行计划”“走近千村观察,唱响乡村振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法治中国青春行”专项活动以及个人参与得到实践单位高度认可的志愿者;

B、在实践活动中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单位反映良好,起骨干作用;

C、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按规定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D、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E、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必须向团委交回实践单位加盖公章的回执单;

四、相关要求

1、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报告的书写要求:

A、社会实践报告要求内容丰富,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

B、社会实践报告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C、社会实践报告统一报送电子文档和A4纸打印的纸质文档,标题为宋体二号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四号,行距1.25倍字数约1500字社会实践报告一律不得抄袭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交流、座谈、事迹报告、评优等活动。要把个别学生在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事例做宣讲,及时把有关资料上报。

3、评选工作是一项慎重而严肃的工作,希望各团总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初评出先进集体(须附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及相应图片资料)和先进个人,以团总支为单位于92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团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社会实践先进团总支、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

4、推荐汇总名册

 



                           共青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