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联合下达的《2023年组织开展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
为总结探索社会实践工作的有效经验与优秀成效,切实巩固社会实践的成果,选树优秀实践榜样,深化实践育人效果,校团委决定评选一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2021、2022级学生
二、评选项目:
先进集体:社会实践先进团总支5个
优秀团支部34个
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630名
三、评选条件
1、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A、社会实践团队紧扣主题,开展了各项活动;
B、实践单位反映良好,成果突出,效果良好;
C、团队活动计划、总结、报告、图片等资料要求详实;
D、要形成完整的申报材料。
2、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A、重点推荐参与“笃行计划”、“走近千村观察,唱响乡村振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法治中国青春行”专项活动以及个人参与得到实践单位高度认可的志愿者;
B、在实践活动中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单位反映良好,起骨干作用;
C、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按规定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D、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E、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必须向校团委交回实践单位加盖公章的回执单;
四、相关要求
1、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报告的书写要求:
A、社会实践报告要求内容丰富,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
B、社会实践报告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C、社会实践报告统一报送电子文档和A4纸打印的纸质文档,标题为宋体二号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四号,行距1.25倍,字数约1500字,社会实践报告一律不得抄袭。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交流、座谈、事迹报告、评优等活动。要把个别学生在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事例做宣讲,及时把有关资料上报。
3、评选工作是一项慎重而严肃的工作,希望各团总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初评出先进集体(须附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及相应图片资料)和先进个人,以团总支为单位于9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团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社会实践先进团总支、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
4、推荐汇总名册
共青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