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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产教融合处关于吸纳2023届毕业生作为临聘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27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遂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参加全省科研助理岗位开发部署动员工作会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就业”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科技与产教融合处拟吸纳2023届毕业生作为临聘人员从事科研助理岗位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1

二、主要工作职责

重点负责科研机构团队、二级学院科学研究管理技术服务以及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和产教融合推进工作。

三、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2023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为人诚实,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和大局意识;

(四)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助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五)热爱工作,具有务实作风和敬业精神;

(六)勤于学习,具有较强的沟通合作能力;

(七)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问题;

(八)同等条件下精准扶贫生、低保或零就业家庭子女优先录用;

五、招聘方式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名者,请于7518: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12169045@qq.com。科技与产教融合处根据工作安排通知应聘学生面试,面试时请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到行政楼415进行资格审查。精准扶贫生、低保或零就业家庭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聘期

从签订合同起聘用期1年。

七、待遇

按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工资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劳务性报酬补助。

八、联系方式

科技与产教融合处咨询电话:0825-2290123

人事教师处咨询电话:0825-2290597

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825-2290379

 

附件: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面向2023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

 

科技与产教融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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