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全校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现将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及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二、教学安排
4月23日按5月2日(第十一周周二)课表行课,5月6日按5月3日(第十一周周三)课表行课。
三、有关要求
1.放假期间,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做好值班安排,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安全稳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请广大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做好流感等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特别是生命财产安全工作,当好自身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