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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调整并重新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23

部门

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固定岗位设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岗原则

(一)因需设岗、合理使用、规范管理、锻炼学生能力;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上岗。

二、申报要求

(一)各用工部门学生工作部根据学校勤工助学预算划拨情况,对全校勤工助学资金实行统筹管理。

(二)固定岗位以管理型和服务型为主,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周,40小时/月;

(三)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应为课余、周末、节假日等时间,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标准

 

岗位设置

岗位类别

岗位标准

工资标准

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定岗位

固定岗

1、学生总人数500以下配1名勤工助学学生;

2、学生总人数500-1000人配2名勤工助学学生;

3、学生总人数1000-1500人配3名勤工助学学生;

4、学生总人数1500-2000人配4名勤工助学学生。

300/月

党群行政服务部门勤工助学固定岗原则上不再增加,原有固定岗位数量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精简。阶段性工作各党群行政服务部门可申请临时用工。

四、申请程序

(一)需要用工设置的部门请填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 》(见附件1);所有固定岗位均需重新进行申请。

(二)用工部门上报的岗位申报材料经资助中心办公室核查后,报校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批

四、相关要求

(一)各用工部门须指定一位指导老师负责学生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档案台账等工作

(二)用工部门在用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培养与指导,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并保留相应培训材料;

五、上报时间

请各部门于3月1日前将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 交行政楼120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