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固定岗位设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岗原则
(一)因需设岗、合理使用、规范管理、锻炼学生能力;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上岗。
二、申报要求
(一)各用工部门,学生工作部根据学校勤工助学预算划拨情况,对全校勤工助学资金实行统筹管理。
(二)固定岗位以管理型和服务型为主,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周,40小时/月;
(三)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应为课余、周末、节假日等时间,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标准
岗位设置 |
岗位类别 |
岗位标准 |
工资标准 |
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定岗位 |
固定岗 |
1、学生总人数500以下配1名勤工助学学生; 2、学生总人数500-1000人配2名勤工助学学生; 3、学生总人数1000-1500人配3名勤工助学学生; 4、学生总人数1500-2000人配4名勤工助学学生。 |
300元/月 |
党群行政服务部门勤工助学固定岗原则上不再增加,原有固定岗位数量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精简。阶段性工作各党群行政服务部门可申请临时用工。 |
四、申请程序
(一)需要用工设置的部门请填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 》(见附件1);所有固定岗位均需重新进行申请。
(二)用工部门上报的岗位申报材料经资助中心办公室核查后,报校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批。
四、相关要求
(一)各用工部门须指定一位指导老师负责学生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档案台账等工作;
(二)用工部门在用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培养与指导,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并保留相应培训材料;
五、上报时间
请各部门于3月1日前将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 》交行政楼120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