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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报送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16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在全校开展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推荐名额

(一)全国“基层就业卓越奖”每年遴选一次,每次奖励高校毕业生400人左右,教师60人左右。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二)有毕业生的二级学院推荐1名“基层就业卓越奖”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和1名“基层就业卓越奖”教师候选人参与校级遴选,其它部门根据条件可推荐1名“基层就业卓越奖”教师候选人参与校级遴选。学校拟推荐毕业生候选人和教师候选人各1名参与省级遴选。

三、推荐条件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含10年),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3年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基层就业卓越奖”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扎根基层: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坚持“四有”好老师标准,甘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原则上从事就业工作3年及以上。

4.工作突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勤恳务实,奋勉向上,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推荐程序

各部门推荐学校组织评审工作组评审推荐公示无异后省级遴选推荐奖励委员会复核确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守推荐标准,严格规范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包括《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附件1.2)《“全国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事迹材料》(附件3)以及2寸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

(三)电子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222(星期二)18:00

(四)电子申报材料需要准备完整,压缩成ZIP格式,压缩文件按“部门名称+学生/教师候选人+候选人姓名.ZIP”命名,发送至邮箱364962109@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基层就业卓越奖”。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825-2914106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教师)

3.“全国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事迹材料

4.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

5.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