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和学校审核,同意以下11名我校2023届普通大专困难毕业生报送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名单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的为准。
序号 |
姓名 |
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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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专业班级 |
1 |
哈马次组 |
20汽制1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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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洛绒曲措 |
20学前5班 |
2 |
吉候达格 |
20汽制2班 |
8 |
陈永红 |
20语教4班 |
3 |
叶建君 |
20汽制2班 |
9 |
岳虹颖 |
20音乐班 |
4 |
马弋婷 |
20学前5班 |
10 |
张维 |
20音教2班 |
5 |
杨东平 |
20电技3班 |
11 |
刘影 |
20语教4班 |
6 |
杨普秀 |
20学前6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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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暨2022年12月7日前,凡对此有异议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招生就业处(文渊楼220办公室)反映 。
招生就业处电话:0825-2222083
招生就业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