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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 先进团总支(团支部)、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民族学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23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去年以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特别是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提升共青团工作育人成效、参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在建团百年之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经团委、学工部研究决定,评选表扬一批先进团总支(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民族学生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先进团总支(团支部)

1.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认真做好发展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三会两制一课”、党史学习教育、“学社衔接”等规范落实,团费收缴、团支部整理整顿、协助党组织对推优对象进行考察和培养等工作。

3.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组织在全校或全院排名靠前。团组织需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并发起项目和开展活动。团组织须组织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4.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院党总支和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5.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状况,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结合专业特点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学生满意度高、参与面广。

7.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团日活动,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团员切实履行义务。

8.具有良好的学习风气,整体学习成绩水平高,不及格率低,本学年内无人受纪律处分。

9.所属团员、团干部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

(二)三好学生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2.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均无补考,2021年两学期平均成绩位列参评范围前30%。

3.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及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4.群众评议好,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5.经常性参加“青春志愿”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且2021年度累计参与“志愿四川”平台上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

6.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三)优秀学生(团)干部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补考。

3.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优秀,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

5.经常性参加“青春志愿”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且2021年度累计参与“志愿四川”平台上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

6.本学年一直担任学生(团)干部,工作成效明显。

7.优秀学生干部在校学生会、社团部、院学生分会、班委会干部中评选,优秀团干部在团委、团总支和团支部干部中评选。

8.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9.按期参加团员教育评议。

(四)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优良,遵纪守法,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3.切实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贯彻落实团的各项决议,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4.年龄在14—28周岁的共青团员。

5.经常性参加“青春志愿”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且2021年度累计参与“志愿四川”平台上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

6.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7.按期参加团员教育评议。

(五)民族学生先进个人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2.学习成绩优良,无旷课现象,遵纪守法,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3.在日常生活中,集体观念强,与同学友好相处,善于帮助同学关心同学,乐于为他人服务。

4.在尊师重教、团结同学方面深受师生好评,在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

5.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文娱活动。

6.经常性参加“青春志愿”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7.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二、注意事项

1.各团总支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统筹考虑,严格把关,优中选优。评选出来的对象,在今后的全国、省级评选活动中将优先推荐。

2.要按照名额分配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推荐名额分配表附后)。

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人和集体认真准备,详实填写申报表,在上报材料之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所有集体和个人必须符合申报条件。

三、工作要求

1.先进团总支、团委、校学生会、社团部的优秀干部评选由团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进行,先进团支部、三好学生、民族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各二级学院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组织进行。先进集体须附1500字的事迹材料。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评选先进个人时,应当科学安排名额,兼顾学生层次、年级、性别、民族等。要注重实绩,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真正把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推选出来。

3.学生工作部、团委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进行审核评定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于“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4.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416日前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相关申报材料汇总报校团委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社团部的优秀干部评选由校团委组织部汇总。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参考表

2.先进集体申报表

3.先进个人申报表

4.先进个人推荐汇总名册

5.申报材料清单

 

学生工作部  团委

20213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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