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为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职工,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及《教职工公租房选房排序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提供的公租房基本情况
本次拟提供教师公租房共计9套。其中2套面向双职工家庭,2套面向未婚女职工(2人合住),2套面向未婚男职工(2人合住),3套面向已婚教职工。
二、申请条件
(一)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本人及配偶在遂宁城区(船山区、经开区、国开区、河东新区)无住房且在城区租房的教职工。
(三)满足以上条件且入校未满6年(含6年)的教职工。
(四)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2人合住房间仅限申请者本人居住。
三、申请流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填写并提交《教师公租房申请表》。
(二)提交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提交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各一份。
(四)请于2022年2月24日前提交相关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工作联系人吴婷婷(电话:18228903663)。
备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川职院院字﹝2015﹞117号)及《教职工公租房选房排序办法》(川职院院字﹝2015﹞118号)文件请在OA系统自行下载。
附件:《教师公租房申请表》
四川职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