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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聘人员受聘岗位等级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12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规范管理,保障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川职院院字[2021]120号)文件精神,现就学校临聘人员岗位等级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岗位

各用工部门应严格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川职院院字[2021]120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准确定位工作难度技术技能要求深入分析工作任务饱和度,进一步固化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据实填写并报送纸质及电子版《临聘人员受聘岗位等级申报表》(见附件)。其中一级、二级岗位应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上手写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三级、四级岗位应提供岗位职责任务书(加盖公章)。

二、时间要求

请各用工部门于2021年11月19日前报送《临聘人员受聘岗位等级申报表》到人事教师处。

三、纪律要求

1.按照“谁招聘、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各用工部门应紧扣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务书,明确相应岗位等级,杜绝随意“高定”或“低定”岗位等级的行为发生。

3.若出现违规情况,学校将严格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川职院院字[2021]120号)文件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赵侨月 电话:2290597 邮箱327970284@qq.com

专此通知

附件:临聘人员受聘岗位等级申报

 

                                        人事教师处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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