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规范管理,保障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川职院院字[2021]120号)文件精神,现就学校临聘人员岗位等级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岗位
各用工部门应严格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川职院院字[2021]120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准确定位工作难度和技术技能要求,深入分析工作任务饱和度,进一步固化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据实填写并报送纸质及电子版《临聘人员受聘岗位等级申报表》(见附件)。其中一级、二级岗位应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上手写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三级、四级岗位应提供岗位职责任务书(加盖公章)。
二、时间要求
请各用工部门于2021年11月19日前报送《临聘人员受聘岗位等级申报表》到人事教师处。
三、纪律要求
1.按照“谁招聘、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各用工部门应紧扣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务书,明确相应岗位等级,杜绝随意“高定”或“低定”岗位等级的行为发生。
3.若出现违规情况,学校将严格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川职院院字[2021]120号)文件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赵侨月 电话:2290597 邮箱:327970284@qq.com
专此通知
附件:临聘人员受聘岗位等级申报表
人事教师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