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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10月(21.2次)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自考统考考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2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遂宁市招考办、各主考学校的要求,现就2021年10月(21.2次)自考统考相关工作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组织机构,负责21.2次自考统考相关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考生考前考风考纪教育,发现网上有害信息要及时报告,周知考生考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组织考生安全、及时到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7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17日。

3、考试地点:考点、考生考场座位号在四川自考座位查询网(http://cx.sceea.cn/HTML/ZWCX.htm)上查询并打印,请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在网上查询座位号并组织学生带上有效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二者缺一均不能参考)提前前往考场参考,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再允许入场,开考后2小时以后方可交卷。

三、严肃考风考纪

1、各二级学院务必在考前组织全体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使考生详细了解考场规则以及违纪处罚规定,让学生知晓违纪舞弊的严重后果,树立“文明应考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正确理念,本次考试全程将进行监控录像,考生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由于携带通讯工具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为实施作弊行为向他们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等四种情形纳入刑法处理的范围。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2、深入考生中,了解考生的思想动态,及时打消考生侥幸心理,引导学生诚信应考,坚决杜绝作弊及集体舞弊事件的发生。

四、疫情防控

打印准考证前,考生要仔细阅读自考管理信息系统里的“重要提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等要求做好参考准备。

考试期间,考生要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纸质准考证及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绿码,扫场所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严禁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五、成绩查询

预计2021年11月17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sceea.cn)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