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1年度下半年征兵网络报名正式开始。
一、报名方式:
根据上级通知,大学生征兵宣传报名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今年下半年征兵工作仍然依托“全国征兵网”实施网上报名,即日起至8月中旬,登录国防部征兵工作唯一官方网站“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按提示进行报名,请我院有意愿参军,年满18周岁至24周岁的学生可登录该网进行应征报名(如有不清楚的可直接到学院征兵工作站咨询)。
二、报名时间
男生:2021年04月01日 至 2021年08月15日18时;
女生:2021年06月26日 至 2021年08月15日18时。
三、报名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男生报名应征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及统招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四、当兵的优惠政策
1、服义务兵享受的经济实惠有:义务兵在部队享津贴费,2年共约2.52万元,艰苦地区和特殊军兵种单位另有提高;退役时部队发放退役金及相关补助,约1.27万元;地方政府发放家庭优待金,共发放2年,每年按不低于1.6万元标准发放;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全省统一为1.2万元;退役后部队接转地方社保机构的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分别约为2.1万元、3.5万元。
2、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后,在部队可以报考军校和士官学校,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等。退役后,回地方还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3、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并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符合条件应征入伍的均视为高校新生,享受高校新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有参军意愿的高中毕业生都应参加高考,并填报志愿,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应妥善保管。(1)大学生应征,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优先定兵;(2)高校新生参军入伍按照6000元的标准统一发放一次性奖励金;(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4)本科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除享有上述优惠政策外,国家还将按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的实际学费数额予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大学生入伍享有一次性奖励,本市规定本科毕业生12000元、在校生10000元、大专毕业生8000元、在校生6000元。
五、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什么发展空间?
部队非常重视大学生士兵,为大学生士兵选拔为军官开辟了三条道路:一是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全日制本科(一本、二本)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选拔为军官。二是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选拔为军官。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三是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培训合格的选拔为军官。
除军官选拔外,在士官选取方面,一是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为士官;对于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二是优先培养使用。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一年。三是对于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六、服完兵役后,还能不能继续读书?
答案是肯定的!不管是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新生还是已经在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只要参加义务兵役征集而应征入伍,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相关手续由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和就读高校负责办理。
七、如果不想在部队继续发展了,退伍后有什么出路?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复学,除继续享受学费减免外,还有如下优待:
(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均享受考研加分政策。具体为: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免试读研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四)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五)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和入伍时未完成学业、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在择业就业方面,享有如下优待:
(一)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二)全省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全省事业单位招聘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可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
(四)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
(五)凡从四川省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抚安置政策。
(六)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