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01
各系、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学院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2019 年 4 月 5 日开始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8日上班,共放假3天。
节假日期间,各系、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安全稳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举办第十五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