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2019年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117号)文件精神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优秀,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每学期操行成绩均为优秀。
2.在校期间曾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之一。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均无补考,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列参评范围前30%,至少获得一次校内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1.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四个自信”,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3.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4.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荣誉称号、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
5.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性格开朗,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
6.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省优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评选对象
凡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2019年大专毕业生,均可参加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三、名额分配
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第九条规定,按照各系毕业生人数的2%(尾数部分四舍五入)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照川教函[2018]117号文件第三项要求按照各系毕业生人数的1%遴选(尾数部分四舍五入)省级优秀毕业生,其名额分配如下:
系别 |
校级优秀毕业生 |
省级优秀毕业生 |
|
系别 |
校级优秀毕业生 |
省级优秀 毕业生 |
文化传播系 |
17 |
9 |
机械工程系 |
4 |
2 |
计算机科学系 |
6 |
3 |
汽车工程系 |
6 |
3 |
电子电气工程系 |
6 |
3 |
建筑与环境 工程系 |
8 |
4 |
管理系 |
8 |
4 |
应用数学与 经济系 |
10 |
5 |
外语系 |
6 |
3 |
艺体系 |
12 |
6 |
四、评选程序
(一)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二)系(部)考察。系(部)再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在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系其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醒目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上报教育厅。
(四)教育厅审定。教育厅对各高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五、评选要求
各系推荐上报的名单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学生意见后,确定无异议的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各一式二份(不增加页面)含(附件4),于10月30日以前交到学生工作部唐老师处(文渊楼118室,联系电话:15828995999)。省优毕业生还须电子邮件报送《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省优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电子邮箱:280363319qq.com)。审核条件不合格者,取消该名额不再补报,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奖处办法
校优毕业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毕业生优秀事迹材料装入本人档案。省优毕业生,由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毕业生优秀事迹材料装入本人档案,高校在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省优毕业生”字样,并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省优毕业生在考取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考虑。对校优、省优毕业生表彰结束后出现的不能按时毕业的、或有违法 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系上负责收回其校优、省优业生证书,学校负责收回审批材料及已装入档案的优秀事迹材料,并以学校名义正式行文报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省教育厅将另行文撤销其省优毕业生称号。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评选校优、省优毕业生,是一项严肃工作,事关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教育思想的贯彻落实,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重大问题上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也事关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对此,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系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相关老师为成员的工作机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规范、高质量做好校优、省优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二)严格评选标准和程序。校优、省优毕业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年全院、全省毕业生最高水平和质量。因此,各系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宁缺勿滥。要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广泛听取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意见,评选过程中必须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三)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各系要把评优工作作为对本系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对评优工作的宣传,把评优过程作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的过程,作为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的过程,教育和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
(四)认真审核,严守纪律。各系要严把材料上报关,认真审核毕业生主要事迹及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杜绝弄虚作假、信息错误等情况发生。评选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学院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督问责力度,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校优、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附件:
1、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省优毕业生汇总表
4、XX系关于报送四川职业技术学院XX 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材料 (样式)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1: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系别 |
|
专 业 |
|
姓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生源地 |
|
政治面貌 |
|
职 务 |
|
主要事迹: |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系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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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 名称 |
|
专 业 |
|
姓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生源地 |
|
政治面貌 |
|
职 务 |
|
主要事迹: |
学院(系)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四川省教育厅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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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表格一式二份,一份学校留存,另一份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2、本表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增加页面。
3、备注:(1)出生地填县(区、市)(2)填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附件3: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省优毕业生汇总表
系部: 时间: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地 |
出生 |
院(系) |
专业 |
毕业 |
年月 |
名称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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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出生地填县(区、市),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完全一致;2、此表只发电子表格,邮箱地址:280363319qq.com;3、此表用 EXCEL 制表。
附件4:
XX系关于报送四川职业技术学院XX 届校级、省级优秀
毕业生的推荐材料 (样式)
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19年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我系在 XX 届毕业生中认真组织开展了评选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活动。依据通知精神的评选要求和条件,我系对各班上报的优秀毕业生人选进行了审核。校级应评X人,实评X人;省级应评X人,实评X人;现将审核合格的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附后)报送学工部,请予审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系部(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