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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艺术大楼微格教室装修比选公告

信息来源:后产处 发布日期:2018-06-15

学院艺术大楼微格教室装修比选公告

学院艺术大楼微格教室根据实际需要需对其进行装修,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学院艺术大楼微格教室装修工程

二、招标方式:比选

三、采购预算

1、限价50000.00元。

2、所报总价应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

四、投标人资格和条件

1、具备建筑装饰或装修施工资质的企业;

2、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装饰、装修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程,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

二)需求详细:

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

2、中标方需向发包方提供该项目所用装修材料的消防合格检测报告;

3、工程结束需向发包方提供竣工图纸一份;

六、比选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1、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及清单报价;

2、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4);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 法定代表人报价时不需要);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

6、技术指标响应表(格式见附件7);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8、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

9、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七、报名及比选文件的领取

本项目不需报名,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直接按第九条的要求递交。

八、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请于2018年6月20日上午9:30于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31室集中,由需求部门委派专业人员负责答疑,商家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业主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后报价。

九、比选文件的递交

贵公司将报价书、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密封后(按投标文件规范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6月28日下午17:00前交于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31号办公室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职能部门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评出中选单位。请贵公司在投标函中注明联系人姓名与电话,以便通知,于6月29日通知中选单位,逾期未接到通知表示贵公司未中选,请谅解。

十、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 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

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十一、 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在资格审查中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 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3、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先生13980188382

详细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路1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31办公室

 

        后产处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1、《采购需求清单》

2、《报价函》

3、《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技术指标响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