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医疗保健证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遂宁市医疗保健委员会《关于市本级医疗保健有关事项的通知》(遂市医健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办理医疗保健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正县级以上干部(含享受正县级待遇和正县级以上离退休干部)。
2、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员、在职副高级以上各类专家、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市本级医疗保健定点医院
遂宁市人民医院、遂宁市中医院、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遂宁市红十字医院)、遂宁慈铭体检医院、遂宁九九健康体检医院、遂宁美年大健康体检医院有限公司门诊部。
三、医疗保健证的办理
符合条件者凭单位聘任批准文件(盖本单位鲜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本单位鲜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寸)2张到遂宁市医疗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医政科)办理本人《医疗保健证》。
四、医疗保健的实施
1、持证人带上本人《医疗保健证》每年11月30日前到市本级医疗保健定点医院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一次。
2、检查内容:生化全套、胸部正位平片、全腹B超、心电图、血压(每人300元/次)。
3、保健对象可凭《医疗保健证》自行选择一所市本级医疗保健定点医院作本年度健康体检。
后 产 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