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2018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的
通 知
各部门、系部:
为进一步大力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部署,教育部联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在第34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 2018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请各部门、系部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8〕40 号)要求,严格比照推荐范围及条件(见附件),研究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于5月18日下午6:00前将推荐名单交组织人事部。学院将于5月22日研究确定,并向省教厅报送参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8〕40 号)
组织人事部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