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四川省教育厅遴选推荐
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人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系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人选的通知》(川教函〔2018〕11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校长)培训质量,确保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在各市(州)和有关单位推荐基础上,遴选一批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校长)培训专家,建立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库。现将学院遴选推荐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工作相关要求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填写专家推荐表、所在部门和学院审定后向教育厅推荐、教育厅遴选产生入库专家人选。推荐人选应按照专业大类进行推荐(专业大类见填表说明),原则上每个专业大类最多可推荐2人。相关要求见(川教函〔2018〕119号)(附件1)
二、 工作安排
请申报人员于2018年4月2日中午11:30前,将《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经部门审核后将电子稿发送到86882238@qq.com,联系人:张梦源0825-2291289 13684446188,将《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和《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成教处自考办,由学院审定后报省教厅。
附件:1.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人选的通知》
2.《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推荐表》
3.《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
成教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