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22

关于推荐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系部:

根据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推荐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专家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1722号),省鉴定指导中心拟在全省范围内选用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专家,为积极参与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专家队伍建设,学院拟按条件要求进行选拔推荐,请相关系部按推选条件作好推荐审核工作,并将推荐资料及汇总表于128日前报成教处(联系人:兰家友 联系电话:2290085)。推荐条件及材料要求如下(详见附件1):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专业、本行业职业(工种)领域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2、推荐专家所从事的职业应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附件2)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范围内,且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会同行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的职业(工种)

3、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职业资格,且取得考评员资格(实操命题专家需取得高级技师或高级考评员资格),年龄60岁以下;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规范、本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以及命题、审题相关规则、程序和要求等。

二、上报材料要求

凡符合推荐条件的,由本人填写《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供学历证、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考评员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12寸证件照。系部审核推荐后填写《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审题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并加盖系章。以上材料请将电子版一并报送,收件邮箱:494956866@qq.com

特此通知

                                成教处

                             201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