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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存款账户银行选择项目评选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09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18〕17号)相关规定,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拟对“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存款账户银行选择项目”进行评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遂宁市范围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评选。

一、项目名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存款账户银行选择项目

二、评选内容:详见评选文件

三、评选申请人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所在地应为同城(遂宁市船山区范围)。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且上年度在当地(项目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具备省级非税收入代收、省级国库支付代理业务的资质。

(六)廉洁承诺书(内容至少包含不得向资金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不得将资金存放与资金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等要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评选申请人报名时间及评选文件获取方式:

自2021年11月10日9:00至2021年11月16日18:00(北京时间)时间前,将以下报名资料提交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文渊楼129室(四川省遂宁市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评选资格不能转让。

参与评选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3、评选文件的获取:现场获取(免费)。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

2021年11月2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恕不接受。本次评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评审地点: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文渊楼410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本评选邀请将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八、因近期疫情原因,我单位可能将根据政府对疫情管控的要求,对报名和评审时间进行调整。(具体以我单位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老师、谭老师 电话:0825-2914707。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