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6月24日
上午,在学院行政楼310会议室召开了本年度第五次院长办公会议。会议由胡碧玉院长主持,出席会议的学院领导有李雷、何展荣、张勇同志;财务处张勇、教务处廖策权、基建处杨开明、保卫处徐志军、外语系曹友义、院办夏鹂、组织人事部刘强、汽车系周翼翔、袁慧彬、建环系徐友辉、陈文建等同志列席并参与研究了相关议题。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了基建处三个议题。
一是关于学院汽车、建筑实训工厂、实训楼的调整方案。二是研究了关于三期建设项目申请的可研报告。三是审议了剧场二装预算问题。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保卫处关于艺术楼(地下车库)、教职工周转房、12、13幢女生宿舍安装监控设备的报告。会议认为,安装监控设备是必要的,相关经费从设备机动费中列支。
三、会议讨论了学院办公室关于章程修订情况报告、《学院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会议认为学院章程修订(草案)事关重大,先后多次修改,6月18日已经过学院教代会职代会讨论通过,按照章程修订程序要求,同意在个别地方修改后报党委会审定。《学院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在个别地方修改完善后运行。
四、会议讨论了组织人事部关于《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办法》,原则同意在个别地方修改完善后发文运行。
五、会议讨论了教务处关于2015年单招考试考务事故的报告。经过讨论,此次事件认定为责任事故;并由监审处牵头,保卫处、招生就业处形成三人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复核和调查;如给予通报以上处理的,需对事件当事人进行谈话。
六、会议讨论了教务处关于四川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刘泓炜、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曹亚男申请转入我院的报告。原则同意转学申请,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七、会议讨论了关于尹特进一行五人赴美国交流的访问团操作终止以及实际产生费用的说明。会议要求由律师对合同进行审核,出具审核函(律师函)后按有关规定退款,中介公司应开具相关正式发票。
八、会议讨论了财务处关于2015年职工体检招标的情况说明,要求相关部门向财政厅招标管理机构咨询、研究后,拟定方案再进行审定。
2015年6月25日